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哈尔滨工业大学(威海)关于印发《离退休教职工福利工作相关规定》的通知
发布单位:离退休工作办公室     发布时间:2021-12-16

各院(系)、部、处、办、直属单位:


    现将《哈尔滨工业大学(威海)离退休教职工福利工作相关规定》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


哈尔滨工业大学(威海)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065



哈尔滨工业大学(威海)

离退休教职工福利工作相关规定

 

为切实关心离退休教职员工身心健康,给离退休教职员工办实事,进一步构建和谐校园,现将离退休教职工福利工作做出以下规定。

一、患病慰问规定

1在编离退休教职工患病住院,负责离退休工作领导和工作人员负责前往探视慰问并发放慰问金300元,慢性病一年多次住院的视情况给予探视慰问,并填写离退休办探视慰问金支取单。

2. 在编离退休教职员工除慢性病以外的中度手术给予探视慰问金1000元。

3.在编离退休教职员工患重大疾病(恶性肿瘤、重大手术)给予探视慰问金2000元,并填写离退休办探视慰问金支取单。

二、丧事慰问规定

在编离退休教职员工去世,离退休办向离退休教职员工家属表示慰问并送去慰问金500元和花圈一个,并报销租车费用。

三、生日蛋糕费规定

在编离退休教职员工,从65岁开始657075岁以此类推每五年发放200元生日蛋糕费,并填写生日蛋糕费支取单。

四、健康体检规定(体检费用标准根据工会体检费规定)

1.学校每年为在编离退休教职员工安排1次健康体检。离退休教职员工需在年底前自行安排体检时间和体检医院。

2.男性体检费用标准为:50岁(含)以上600/人;女性体检费用标准为:50岁(含)以上700/人。

3.体检费用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,体检费用若有结余或未参加体检者均不补发费用。

4.如在学校联系的医院体检,体检费用由学校统一结算,如其它医院体检,需个人先垫付费用后再到学校报销。

五、慰问离退休教职员工

节日慰问金由学校和离退休办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确定。

六、附则

本规定由离退休办负责解释,自202011日试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