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哈尔滨工业大学离退休工作处经费使用及报销管理规定
发布单位:离退休办公室     发布时间:2023-04-02

为进一步加强经费使用管理,提高经费使用效益,规范经费报销流程,提升科室工作效率,特制定本规定。

   一、适用范围

本规定适用于离退休工作处各项经费报销项目。

   二、规定细则

1. 严格按照经费卡管理规定进行经费使用;

2. 严格执行离退休工作处《物品采购及慰问品(金)发放管理规定》;

3.实行“一项目 一报账”制度,工作项目结束及时结算;

4.财务报销须由主管副处长批准,处长签字;

5.严格执行经费预算,专款专用,实报实销;

6.活动物品、慰问品(金)发票报销时附领取人签字单复印件

7.详细填写报销说明,一式二份,分别用于财务报销及本科室存档备案;

8.每周一为处内票据收取日。各科室拟报销的票据按要求粘贴好后提交至办公室待报销;

9.每周三为财务报销日。由办公室统一负责财务预约及报销。如遇未预约成功,顺延至下周三完成。

   三、报销流程

1、按要求粘贴票据

2、主管副处长审核、签字

3、处长审核、签字

4、票据提交至办公室(每周一)

5办公室统一预约及报销(每周三)

  本制度解释权归离退休工作处办公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