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规范做好新年或重大节日的慰问活动,发扬中华民族“敬老爱老”传统美德,构建和美校园,把校区党委的关心关怀落实到位,特做如下规定:
1、慰问对象:
(1)原校区领导、离休老干部、烈士直系家属、因公伤残人员及直系家属、担任过全国政协委员、全国人大代表、全国党代表退休的省级以上劳模、国家科技奖励二等奖前三名获得者、国家科技奖励一等奖以上前五名获得者、二级以上正高职退休人员、90岁以上退休教职工、退休的困难教职工;
(2)党的关系和退休经费转到威海校区的原校级领导和院士、受校领导或校办委托探望的有关人员、退休前在社会担任过厅级以上领导干部、入住敬老院退休教工等。
2、慰问节点: 新年和具有重大纪念意义的节日。
3、慰问金额:一定金额的慰问,上门慰问可购买适量的水果或日常食品,费用从离退休活动经费支出。
4、慰问人员:校区领导、校区办公室领导和校区离退办领导。
哈工大(威海)离退休办公室
2021年12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