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加强经费使用管理,提高经费使用效益,规范经费报销流程,提升科室工作效率,特制定本规定。
一、适用范围
本规定适用于离退休工作处各项经费报销项目。
二、规定细则
1. 严格按照经费卡管理规定进行经费使用;
2. 严格执行离退休工作处《物品采购及慰问品(金)发放管理规定》;
3.实行“一项目 一报账”制度,工作项目结束及时结算;
4.财务报销须由主管副处长批准,处长签字;
5.严格执行经费预算,专款专用,实报实销;
6.活动物品、慰问品(金)发票报销时附领取人签字单复印件
7.详细填写报销说明,一式二份,分别用于财务报销及本科室存档备案;
8.每周一为处内票据收取日。各科室拟报销的票据按要求粘贴好后提交至办公室待报销;
9.每周三为财务报销日。由办公室统一负责财务预约及报销。如遇未预约成功,顺延至下周三完成。
三、报销流程
1、按要求粘贴票据
2、主管副处长审核、签字
3、处长审核、签字
4、票据提交至办公室(每周一)
5、办公室统一预约及报销(每周三)
本制度解释权归离退休工作处办公室。